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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国立大学情有可原(ECA)情况申请政策

发布时间:2023-11-16 10:52

大学会为学习经历受到特殊情况影响的学生提供支持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提出特殊情况申请(ECA)的可接受理由是,发生了之前未知的、不可避免的事件,对学生的学习或参加评估课程的能力产生了明显而重大的影响。本文整理了澳洲国立大学情有可原(ECA)情况申请政策,希望能对大家有一定帮助。
澳洲国立大学情有可原(ECA)情况申请政策

一、澳洲国立大学允许调整原因

健康状况:如重病/受伤;学习计划中记录的健康状况严重恶化、

困难:如严重犯罪(包括家庭暴力)的受害者;经济困难;严重车祸或一般公共交通问题;重大的更广泛的信息技术问题;突然和不可避免的基本护理责任、

近亲或好友死亡或突发重病、

精英:如运动成绩或表现、

职责:如初级、军事、紧急或志愿紧急服务、

灾难:如重大自然灾害/地缘政治事件:如洪水、火灾、大流行病、地震、海啸、战争爆发、 恐怖主义、网络攻击、

原住民文化承诺:根据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 "和解行动计划"。

二、调整后的结果

年度大会的成果仅限于以下方面:

验证:改变评估时间、

批准:延长评估

批准:替代评估、

批准:改变评估权重、

三、延长非考试的评估时间

如果你需要将非考试的评估时间延长 10 个工作日或更短时间,请不要提交 ECA 表格。短期延期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项目协调员,或按照你所在学校/学院规定的程序提交。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使用 ECA 表格提交评估调整申请。学生应披露以前通过考核的课程所批准的任何延期。这包括课程提供者和/或学院批准的延期。

四、学生如何进行ECA申请?

学生需要通过ISIS使用ECA  电子表格完成ECA申请,学生申请时应附上相关文件。

1.提交相应证据

个人证明文件应附在申请表后。学生可以使用权威的文件来证明你的情有可原情况,比如:

相关独立人士(或组织)提供的证明文件应扫描并附在申请表后:

医疗或其他专业人士出具的文件/证明(只有在预定评估时确认残疾的医疗证明才有效);

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职员工的支持信

警方报告;

死亡证明。

学生需要在必要时应附上医疗证明、支持信和声明: 病情开始或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日期;以及你的病情如何影响了你的学习能力。申请时必须附上所有相关证明文件。因其他目的而保存在校园内的文件不视为 ECA 的一部分。如果在集中评估期间发生事故,可能会生成事故报告。

教务长、主管教育的副校长和/或其代表有权决定是否给予成绩调整。

2.学校对于学生所提交证据的要求

学生不得提交可能具有令人不安或可怕内容的照片、声音文件或视频。此外,对于需要证明文件的申请,照片、声音文件或录像通常不被视为充分证据,因为其真实性无法核实。

在提交申请时,无需提供经认证的文件副本。  但是,学校保留日后要求申请人提供文件原件的权利。提交的文件可能会被检查,且必须由签发机构认证。任何伪造文件都将受到纪律处分。

文件必须为英文或提供官方译文。  必须提供文件原件及其英文翻译件的副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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